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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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及较高水平研究团队的交流合作,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对在重点实验室中进行的科研课题提供资助,可利用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单独或合作研究工作,同时也欢迎国内外科研单位自带项目与资金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重点实验室基金主要来自学校自筹经费,并尽力通过其他途径筹集更多资金。
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在云南师范大学。
一、重点资助方向
1. 新型太阳能光伏材料及应用
2. 高原太阳能热转换利用及系统集成
3. 高原环境生物质能工程与材料利用
4. 复合光功能材料及应用
二、申请范围及对象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它相关单位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从事可再生能源材料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均可根据“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向重点实验室提出科学基金申请。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三、申请时间
重点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项目指南,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获批项目自次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特殊情况根据实验室通知执行。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者首先与重点实验室取得联系,获取项目申请书,或从实验室网站上直接下载项目申请书,根据本指南及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寄送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本文件(word格式和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批准通知于当年年底下达。
2.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有一定合作基础及下一步合作意向,需与至少1名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
3.申请的课题应符合申请指南,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4.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议,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
5.评审意见反馈,通知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根据评审意见填报课题计划任务书,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合同,正式列为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五、获准项目资助款项及用途
1.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基金只能用于在重点实验室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课题的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本年度预计资助4~6项。资助金额的70%于项目批准后拨付,其余30%在课题主持人交付按协议规定所必须发表的论文(2篇及以上)后拨给。
2.课题基金使用范围详见“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使用管理条例”。
六、成果归属
基金课题的一切研究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课题结束时,应提交研究课题总结报告,在课题结题时至少发表论文2篇,且第一单位需为重点实验室并标注资助课题编号,其中SCI中科院1区刊物至少发表1篇,国家一级学会学报刊物发表1篇(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为云南师范大学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
(中文):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Technique & Preparation for Renewable Energy Materials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Kunming, Yunnan 650500, PR China
七、基金课题负责人责任和义务
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以便完成申请书中制定的科研内容,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课题负责人应按实验室科研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阶段性研究工作情况的填报、课题的总结、科研档案的管理、成果的汇总和财务结算等工作。
欢迎国内外的单位和个人为重点实验室提供资助,开展合作研究。重点实验室将为自带经费前来工作的人员提供便利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自带课题及经费来重点实验室工作的研究者,研究成果可以由研究者所在单位在先,但应以与重点实验室合作的形式发表。
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5年9月3日
附:1.《开放基金申请书》
2.本实验室通讯联系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云南师范大学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顾振华 教授/副主任
电话:0871-65940915、15908851510
传真:0871-65940915
邮编:650500
E-mail:210022@yn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