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首页
  • 实验室概况
    实验室概况
    学术委员会
    发展战略
    联系方式
  • 研究队伍
    学术骨干
    固定研究人员
    流动研究人员
    访问学者
  • 人才培养
    毕业研究生
    课程设置
    本科生参加科研
    研究生参加科研
  • 科学研究
    科研项目
    科研论文
    科研奖励
    专利
    代表性成果
  • 开放交流
    国内交流
    国外交流
    开放课题
  • 科研资源共享
    共享仪器设备
    开放基金
    科普教育
  • 运行管理
    管理制度
    年度考核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新闻报道
运行管理

管理制度
年度考核

联系方式

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  话:0871-65912901
邮  编:650500
传  真:0871-65912901
网  址:solar.ynnu.edu.cn

当前位置: 首页 > 运行管理 > 管理制度 > 正文
管理制度

重点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废渣、试剂空瓶处理办法

为杜绝实验中废弃试剂尤其是废弃有机试剂、废渣等有害物质的随意倾倒,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要安排专门的房间或柜子来存放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渣、试剂空瓶等。

第二条        废弃化学试剂、废渣、试剂空瓶等由各研究室收集后、交实验室存于专用房间或柜子。

第三条        实验室根据废弃化学试剂、废渣、试剂空瓶等的数量,采取不定期无害化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1年处理1次。

第四条        存放有过期、失效的药品和试剂的研究室,要保证试剂瓶标签的完好性。对于标签丢失的,研究人员要尽可能进行归类,标注成份。

第五条        成份不明的药品和试剂不在收集范围之内,另行安排处置。

第六条        废弃化学试剂、废渣、试剂空瓶的收集采取登记制度,由试剂专管人员负责。

第七条        处理废弃化学试剂时,要详细填写“废弃化学试剂、废渣、试剂空瓶处理登记表”,标明处理地点,处理方法,处理时间,处理人等。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30 15:41:05  编辑:kmdinghua
上一篇:重点对外联合申报课题制度    下一篇:没有了
| 实验室概况 | 研究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开放交流 | 科研资源共享 | 运行管理 | 新闻中心 |

Copyright © 2012-2021 可再生能源材料先进技术与制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