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云师发〔2026〕88号)精神,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结合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总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量化计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考核组、材料审核组和纪检工作组,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材料审核组负责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初审、复核、计分等工作,推荐考核组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纪检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研究生免试推荐名单根据推荐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名额范围内择优推荐,考核项目包括大学本科专业平均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三个部分。
表1:学院研究生推免考核项目计分权重表
考核项目计分权重 |
本科专业平均成绩 |
科研成果(学生科研、竞赛获奖等) |
实习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
计分权重 |
60% |
20% |
20% |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推荐考核综合成绩=本科专业平均成绩×60%+科研成果部分总得分×20%+实习实践部分总得分×20%
(一)本科专业平均成绩计分部分
学业成绩使用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本科三年专业平均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统一提供盖章的纸质版为准。
(二)科研成果计分部分
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发表论文、学科专业竞赛、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须与本专业相关,第一完成单位为云南师范大学,认定时间从入学后算起。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学生与指导教师合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指导教师需提交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院推免工作推荐考核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性成果、竞赛奖项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采用百分制计分,若最高分超过100分则按照归一化计算。
1.发表论文。所发表论文被三个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需提供云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对该论文出具的检索证明报告原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论文已被接收但未发表的,需提供接收函及online证明文件。所有发表的论文只对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加分,其他作者不加分;共同第一作者的文章,第一作者可加全部分值,共同第一作者排第二的可加分值的50%。
全国核心期刊指被CSCD来源扩展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图版收录的期刊。
表2:发表论文级别认定
类别 |
论文级别 |
认定分数 |
科研论文、专著 |
SCI(Ⅰ区) |
100分 |
SCI(Ⅱ区) |
50分 |
SCI(Ⅲ区) |
40分 |
EI及SCI(Ⅳ区) |
35分 |
全国核心期刊 |
30分 |
会议EI |
20分 |
一般性刊物 |
10分 |
专著 |
3分/万字 |
2.科研项目。项目结题者,项目负责人加全部分,未结题者加全部分值的一半;排名第二者加负责人分值的1/4,其他排名者不加分。
表3:科研项目级别认定
参加科研训练或相关课题的级别、分数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厅级、校级 |
25分 |
20分 |
15分 |
3.学科专业竞赛。认定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为国家级专业赛事(A类)。
结合专业特点,认定全国大学生(研究生)农业建筑(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相关专业创新创业竞赛、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大学生作品竞赛为省级专业赛事(B类)。
对于其他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未列入赛事,若为《云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云师大教【2024】15号)》(以下简称“竞赛管理办法”)赛事名单,按照赛事等级,经学院推免工作材料审核组鉴定确认;若未在“竞赛管理办法”赛事名单中,根据竞赛的层次、水平、类别、影响程度和社会认可度,经学院推免考核组鉴定后确认,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获团队奖时,只对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全部分值;排名第二者加全部分值的1/4,每个学生只能认定1项,其他排名者不计分。比赛设特等奖的获奖等级降一级,即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一等奖等同于二等奖,二等奖等同于三等奖,三等奖不加分。同一赛事各级别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表4:参赛获奖级别认定
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 |
认定级别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国家级(A类) |
40分 |
30分 |
20分 |
省级(B类) |
20分 |
10分 |
5分 |
校级 |
5分 |
3分 |
2分 |
注:优秀奖一律不记分。
4. 授权专利。知识产权认定规则: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专利权人第一署名单位为云南师范大学,申请过程须经过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取得授权的有效专利方可认定为云南师范大学专利成果。专利成果针对第一发明人为本科生、或本科生为第二发明人且指导教师(或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其余申请人成员不加分。
表5:知识产权认定
授权专利类别 |
认定分数 |
中国发明专利 |
30分 |
实用新型 |
10分 |
外观设计 |
5分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 |
5分 |
(三)实习实践计分部分
完成实习实践即可获得的实习实践基础分(50分)。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采用百分制,最高分超过100分则按照归一化计算。
1. 参军入伍服兵役:40分;
2. 到国际组织实习:10分(专业实习除外);
3. 参加志愿服务。以官方组织认定的志愿服务为依据,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公益性岗位不加分。参加国家级活动的志愿服务(不包含地方性分活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有国家级直属部门公章的方予以认定。
表5:学院研究生推免考核志愿服务计分规则
志愿服务级别 |
认定分数 |
国家级 |
8分 |
省级 |
5分 |
校级 |
2分 |
4.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各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担任时间不少于一年,取最高项加分。
表6:学院研究生推免考核学生干部经历计分规则
志愿服务级别 |
认定分数 |
学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
10 |
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学院团委部长、学生会部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绿色志愿者协会会长、创学堂主席 |
8 |
绿色志愿者协会部长、创学堂部长、班级其他班委 |
5 |
5.同等条件下,按照参军、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优先顺序推荐。
(四)申请直博的参照《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三、计数要求
所有计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果认定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填写《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推免考核个人成果明细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推免工作材料审核组进行鉴定。高水平科研论文需有指导教师的推荐信,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学院推荐考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将在学院指定网站公示。
五、时间和其他要求
(一)申请推免的同学在2026年9月2日前,携带个人成果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到学院301室(刘剑虹老师处)审核课外科创成果,到学院316室(付学祥老师处)审核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及社会实践成果,到学院302室(杨思霞老师处)审核科研成果。
(二)所有成果审核完成后,申请者本人在2026年9月2日前携带审核过的成果明细表和证明材料交到学院314室(刘娜老师处)审核专业课成绩。申请者在2026年9月2日17点前把所有材料交到学院316室(王珊珊老师处)。
(三)学院推免考核小组将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成果,将在学院指定网站公示。
(四)进入推荐名单的同学在2026年9月8日前完成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因本次推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的同学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快提交审核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申请资格。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推免过程中,学院在高水平成果材料审核、公开答辩过程中,将全程录音录像。
七、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后决定。
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