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方案
学院推免工作
小组
组长
党委书记和院长
副组长
分管本科和研究生
教学工作副院长
组员
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7 或9 人
推荐考核组
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7或9人(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
材料审核组
材料审核相关教师(3或5人)
纪检组
工作监督小组(成员3或5人)
相关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学工办公室电话:0871-65940983
本科教务办公室电话:0871-65940944
推荐阶段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原则(专业、班级名额如何确定等)
类别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新能源材料
与器件
直 博
1
卓越人才计划
3
2
普通推免
6
5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分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开展推荐。
直博推荐原则:以博士点建设情况、云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为参考,专业优先顺序原则上为: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遴选时按上述专业顺序取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最前的一名学生依次选择,若前一专业排名最前的学生放弃资格,则顺延至下一专业排名最前的学生,循环推进,直至直博指标名额全部用完。
卓越人才计划和普通推免推荐原则:分配到各专业的名额按专业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开展推荐。当某个专业的名额因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等原因导致未用完时,则未完成的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后调配到其他专业。
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
1.8:1
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详细列出,要注明同分情况下如何排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4)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专业课平均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专业课无重修记录,且其他各类型课程不合格记录不超过2门。
(5)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是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顺序优先推荐。
(6)综合成绩即推荐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 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平均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和外语依次进行排名。
考核形式
按学校推免原则进行考核
推荐考核工作进程
及人员地点安排
考核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日,公示《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方案》及《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7年研究生推免考核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9月2日下午17:00前,学院组织报名,学生将填写好的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316王珊珊老师处,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推免资格;
(3)9月3日,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下发相关表格,学院对推荐候选人按照要求进行排名;
(4)9月3日,学院推荐考核组审核申请材料,拟定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9月7日,学院推荐考核组开展考核;
(6)9月8日,体检,按照统一安排进行;
(7)9月9日,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9月10日,上报《云南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资格名单》《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荐的申明》、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成绩单(复印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方式命名);
(9)9月18日,系统开通推免生注册功能;
(10)9月21日,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学院制定学生科研成果(学生科研、参赛获奖等)、实习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相关的实施细则(单独作为附件与本方案一起上报)
详见附件
其他说明事项
材料审核、公开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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